诉前调解化纠纷,保险公司表谢意

近日,当事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一行专程到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下称:调解中心),向本所驻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周孟菊律师送上一面印有“多元调解新机制 化解矛盾显高效”的锦旗,对该中心高效化解矛盾、为企业排忧解难表达感激之情。


2018年2月6日,被告叶女士向渤海银行和深圳平安普惠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申请投保。原告对其资信进行审核后,同意为其承保,银行和小贷公司收到被告提供的保单后,与被告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了贷款20万元。后来被告未能如约向银行和小贷公司还本付息,银行向平安保险公司索赔,平安保险公司理赔后向被告追偿诉至法院。

南明区人民法院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调解中心依法进行诉前调解。该中心调解员周孟菊律师承接案件后及时了解并核实事情的起因和经过后,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组织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劝解、协调,阐明利弊,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平安保险公司在所主张的诉请金额上主动调低了违约金3万余元,同时被告为表达诚意,同意在签订调解协议后第二天付款,该纠纷得以快速圆满化解,不但节约了诉讼资源,还有效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

自2020年7月起,我所应邀选派十余名青年骨干律师参加由南明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的民商事案件“诉调对接”中的调解工作。截止到2021年5月21日,上述律师调解员累计调解成功民商事案件465件,调解成功率约50%。律师调解制度是完善我国诉讼制度的创新性举措,律师运用专业知识开展调解工作,发挥了周期短、效率高、灵活性的优势,能够快速化解民商事纠纷、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助力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不断完善,并进一步发挥广大执业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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